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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志伟副教授、高燕副教授论文《“人格之化”:〈资本论〉人格范式的突破》。
作者简介

陈志伟,男,哲学博士,博彩公司
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

高燕,女,哲学博士,博彩公司
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
摘要:在《资本论》中,人格被规定为“经济范畴的人格化”,并展现为“物的人格化”与“人格的物化”这两种相互关联的“化”的过程。一方面,资本逻辑赋予劳动时间、资本等以一种主体性的地位,从而催生出“物的人格化”;另一方面,工人在这一过程中遭受异化,沦为抽象劳动时间的附庸,而资本家则退化为资本职能的执行者,从而导致了“人格的物化”。这种双向之“化”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固有的内在矛盾。在资本逻辑的统治下,人格最终陷入双重“异化”的困境:“资本的人格化”与“劳动时间的人格化”。人格的“异化”最终导致“去人格化”,无论是资本家还是工人,都无法逃脱资本逻辑所带来的“去人格化”效应。不同于传统形而上学的“先验性人格”与“个体性人格”,《资本论》实现了“历史性人格”与“关系性人格”的双重突破:前者将人格置于特定社会形态的历史语境之中,揭示其暂时性,从而颠覆了“先验性人格”之永恒本质;后者则将人格本质界定为社会关系,由此解构了“个体性人格”之封闭内在。总之,马克思的人格范式突破了传统人格范式的桎梏,带来了新的“人格之化”:一方面,人格并非静态的永恒人格,而是“变化着的人格”;另一方面,人格并非纯然价值中立的自然人格,而是“异化着的人格”。可以说,《资本论》对“人格之化”的分析实现了人格范式的真正突破。
关键词:《资本论》;人格;关系;历史;物的人格化;人格的物化








